2015年11月18日 星期三

支票「跳票」怎麼辦?BY李宗憲律師

阿杰在一個健康食品的直銷說明會認識產品的講師阿堂,阿堂出入總是名車代步,而全身行頭都是名牌,看起來一副「人生勝利組」的樣子,讓初出社會的阿杰好生羨慕,也想和阿堂一樣加入「人生勝利組」的行列。於是就在阿堂說服下,參加了直銷組織,一起從事直銷的工作。
有一天,阿堂神神秘秘地把阿杰叫到旁邊,問阿杰有沒有十萬元可以周轉一下,阿杰面露狐疑地看著阿堂心想:「阿堂不是賺很多錢嗎?怎麼還要跟我借錢?」。阿堂看出阿杰的心中的疑慮,便說:「因為我的錢最近剛好都投資在房地產上,所以剛好有短期的資金缺口,這樣吧!如果你不收心,我連本帶利開一張支票給你,等到我投資的不動產脫手,一定把錢還你。」,說著說著就從口袋拿出支票本,開了一張10萬本金和1萬元利息的支票給阿杰,阿杰看阿堂票都開出來了,不借好像也不夠意思,就匯了10萬元給阿堂。
等到說好的期限到了,阿杰把票存入銀行託收,卻收到銀行通知,說阿杰開的支票「無法兌現」(俗稱跳票、芭樂票),想連絡阿堂,卻發現阿堂的手機關機。到直銷公司找人,才知道阿堂為了要維持直銷的業績而大量囤貨,幾乎向所有的下線夥伴借錢,受害者不計其數,目前阿堂誰都連絡不上,宛如人間蒸發,阿杰這下慌了,請問律師怎麼辦?

(銀行支票圖)
律師教你這樣辦
一、先向銀行申請「退票理由單」
為證明執票人確有遵守前述法定期間提示支票請求付款且遭到拒絕,並未取得票款,自應作成付款拒絕證書予以證明。
惟金融實務上,為免除作成付款拒絕證書之勞費,特別將支票遭退票時檢附之「退票理由單」作為付款拒絕證書。
二、如果怕債務人脫產,可以向法院聲請「假扣押」
如果發現阿堂已經有脫產的狀況,為了怕日後發生無法強制執行或難以執行的情況,可以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查扣對方財產,但法院一般會裁定債權人提供債權額1/3的擔保金,也就是說如果要來查扣對方財產300萬債權額,需要提供100萬元的擔保金,法院才會准許執行扣押。
三、寄發「支付命令」請求給付
寄發「支付命令」是比提起訴訟請求較節省費用及時間的方式,如果不了解什麼是「支付命令」的朋友,可以參考我之前曾經發表過的文章「支付命令的陷阱」http://www.tzungsen.com/2011/11/blog-post.html
「支付命令」合法送達後而債務人阿堂沒有在20日內異議,就會有執行力,阿杰就可以用「支付命令」作為執行名義去執行阿堂的財產。
四、視實際情況適時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民事程序在債務人惡意脫產的情況,往往債權人就算判決勝訴或取得執行名義,仍可能求償無門,空有一張「債權憑證」,而無法獲得清償。此時就要考慮是否提起刑事訴訟,如果在阿堂在開票的時候,就已經知道自己沒有清償票款的能力,且已打定主意讓支票「跳票」,不打算付款,就可能構成《刑法》上的詐欺罪。
在本案例的情況,阿杰如果能聯合這些被阿堂跳票的朋友,共同提起詐欺告訴,會比較有利。一方面在委任律師的情況,人多可以分擔一些費用。而且在受害者眾多的情形,法院及地檢署也會較頃向認定有「詐欺」的故意,而不單只是民事糾紛的個案。
五、票據是目前流通甚廣的金融支付方式,對於信用好的人來說,是方便的支付利器,但是對於有心詐騙他人,就可能成為詐害他人的工具。
所以在接受票據時,最好是能夠作信用的查核,對於陌生或第一次往來的客戶,先直接打電話到支票付款銀行(支票正面或註明哪一家銀行的分行付款),查詢開票人的信用狀況,如果有支票退補、退票記錄或是新開戶的支票使用者,要特別注意。最好不要接受來路不明或信用不佳的票據,以免受到無法彌補的金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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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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