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blogger.com,1999:blog-6898824854233433703.post6903056981645296726..comments2024-02-18T00:09:47.383-08:00Comments on 法律達人 保障眾人 李宗憲律師: 身份被冒用怎麼辦?BY李宗憲律師李宗憲律師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3664871281828283954noreply@blogger.comBlogger64125tag:blogger.com,1999:blog-6898824854233433703.post-73311608892030954982017-03-27T20:13:42.924-07:002017-03-27T20:13:42.924-07:00您好:
如果要把身分證傳給別人,一定要在身分證上加註用途,以減低他人盜用的風險!您好:<br />如果要把身分證傳給別人,一定要在身分證上加註用途,以減低他人盜用的風險!李宗憲律師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3664871281828283954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898824854233433703.post-78924818163712319552017-03-27T08:28:52.126-07:002017-03-27T08:28:52.126-07:00您好:前幾天有拍身份證正反面及存摺封面用line傳給別人,這樣會有問題嗎? 被盜用之類您好:前幾天有拍身份證正反面及存摺封面用line傳給別人,這樣會有問題嗎? 被盜用之類Anonymous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2961249983996516462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898824854233433703.post-15273889457052969772017-03-09T18:02:26.818-08:002017-03-09T18:02:26.818-08:00您好:
如果對方不出面,依法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或聲請支付命令向對方請求。您好:<br />如果對方不出面,依法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或聲請支付命令向對方請求。李宗憲律師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3664871281828283954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898824854233433703.post-3558617613772710972017-03-09T17:43:04.500-08:002017-03-09T17:43:04.500-08:00您好:
一、是否成立偽造文書:第一點要看是不是自己的簽名。如果不是自己的簽名,就要看簽名的人有沒有得...您好:<br />一、是否成立偽造文書:第一點要看是不是自己的簽名。如果不是自己的簽名,就要看簽名的人有沒有得到您的授權,代您簽名。如果都不是以上的情況,對方就可能構成偽造文書。<br />二、宜蘭地檢署如果沒有開庭,您可以依照傳票上的電話,打電話去問書記官目前的偵辦進度,還有是否還要補什麼資料給地檢署。也可以寫聲請狀去請地檢署開庭,這是比較正式的作法。<br />三、台北民事的部分,可能是法院要看刑事認定是否起訴或判刑,再決定後續的處理方式。您也可以拿著身分證到法院去查目前由何股承辦,及案號為何?並打電話給書記官問目前的進度,還有是否還要補什麼資料給法院。李宗憲律師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3664871281828283954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898824854233433703.post-46856112815231687812017-03-09T03:49:03.831-08:002017-03-09T03:49:03.831-08:00李律師您好:
在2016/9月我朋友稱他在通訊行工作,他說公司一直給他業績壓力,家人住院又需要賺錢...李律師您好: <br />在2016/9月我朋友稱他在通訊行工作,他說公司一直給他業績壓力,家人住院又需要賺錢,想要我幫他衝業績,一開始我拒絕他,但後來他一直懇求我拜託我,他說只要填寫三份行動門號申請書(兩遠傳一台灣),不需要我的證件,並且口頭承諾絕對不會去申辦門號和手機,基於是朋友的份上我答應他了,填寫完申請書後,事隔幾天他又來找我,他說我的資料有填寫錯,拜託我借他雙證件,當下我也並沒有想那麼多就借了,但他沒有馬上還給我,中間隔了四到五天我一直跟他要他才給我,他還私自刻了一顆我名字的印章,但我沒特別去追究,10月中我收到電信局帳單,才發現我被騙了他去申辦門號,而且我還收到宜蘭的傳票,上面載記竊盜罪,可是我人都在臺北阿,當下我一直傳訊息找我那個朋友想問清楚,他說他辦了門號然後門號給別人使用,並傳他人身分證圖檔給我,隨後我先到電信局向電話人員陳述我的遭遇,電信人員先幫我查了合約及申請當初的合約書出來,發現對方拿了手機並且申辦1399的月租費,合約書上面我看完發現,有幾張當初並沒有看過的單子,而且有些地方也不是我的簽名,甚至台灣大那份合約都不是我的簽名,然後三份合約書上面的承辦人也都不是我朋友的名字,於是電信人員建議我先辦理掛失,控制對方繼續使用的行為,因為解約就要馬上付違約金,10/27去宜蘭偵查隊那做筆錄時,我也有把我朋友跟我的對話紀錄印下來提供給警察,做完筆錄回臺北後,我也去警察局報案,向我那個朋友提出詐欺告訴,然後12/27去宜蘭地檢署,向檢察官陳述整件事情後,檢察官問完話後我就離開,現在已經等了三個月都還沒有後續,想請問李律師我下一步該怎麼做呢~ 是不是宜蘭的刑事案件沒有那麼快~ 可是臺北這邊提告的民事部分怎麼也都沒有任何進展~ 不知道這提告的部分我會不會告贏對方,是不是合約書上只要有一處不是我簽字簽名就代表被偽造被冒充呢~<br />當初我那個朋友給我簽的東西我也都沒有注意看仔細,事後才知道在通訊行那有一張是跳件賠償合約書,上面有我的親自簽名及蓋章還被拍照存證~ 雖然我有去電信局及別家通訊行詢問過,門市人員的說那張條件賠償好像是有問題的合約書,因為外面都沒有那張存在過,能不能勞煩李律師給我一些方向,讓我有所做準備,拜託您了,謝謝Anonymous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0738384668383972057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898824854233433703.post-20989241382296572632017-03-06T00:43:08.602-08:002017-03-06T00:43:08.602-08:00律師您好,我朋友的門號被他前男友拿去用,分手後積欠了兩萬多沒繳,後來我朋友收到電信公司的催繳函,已前...律師您好,我朋友的門號被他前男友拿去用,分手後積欠了兩萬多沒繳,後來我朋友收到電信公司的催繳函,已前去繳清,他前男友私下說會還錢給我朋友,可是人卻搞失蹤,甚至封鎖我朋友臉書與line,請問有辦法將這筆錢討回嗎?Anonymous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7594676271642231964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898824854233433703.post-82598229848507509252017-02-28T19:43:51.926-08:002017-02-28T19:43:51.926-08:00製作筆錄的過程中,對方應該會簽上您朋友的名字。
這會構成偽造署押罪。
《刑法》第217條規定:「偽造...製作筆錄的過程中,對方應該會簽上您朋友的名字。<br />這會構成偽造署押罪。<br />《刑法》第217條規定:「偽造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李宗憲律師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3664871281828283954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898824854233433703.post-5547853673009885122017-02-28T18:03:27.077-08:002017-02-28T18:03:27.077-08:00另外戶籍法第75條規定:「意圖供冒用身分使用,而偽造、變造國民身分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另外戶籍法第75條規定:「意圖供冒用身分使用,而偽造、變造國民身分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行使前項偽造、變造之國民身分證者,亦同。」<br />李宗憲律師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3664871281828283954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898824854233433703.post-86764582868657848532017-02-28T18:02:18.940-08:002017-02-28T18:02:18.940-08:00您好:
一、如果要去補辦,應該就有補辦記錄,可以向警察提出!
二、如果有不在場證明也可提出!,例如當...您好:<br />一、如果要去補辦,應該就有補辦記錄,可以向警察提出!<br />二、如果有不在場證明也可提出!,例如當天同行的人,或是當天消費的發票!<br />三、如果對方拿的身分證經過偽造或變造,也可提出偽造文書罪的告訴!李宗憲律師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3664871281828283954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898824854233433703.post-16755994100934721792017-02-25T01:32:04.410-08:002017-02-25T01:32:04.410-08:00李律師您好:我朋友證件掉了,他事後有去補辦,結果某天警局打來說我的朋友涉傷害罪,才發現原來當時我朋友...李律師您好:我朋友證件掉了,他事後有去補辦,結果某天警局打來說我的朋友涉傷害罪,才發現原來當時我朋友證件被人盜用。原來是有人在網咖鬧事,警察也到現場,結果撿到我證件的人把我的證件交給警察登記。請問我朋友該怎麼辦?還有我是否可以告使用我證件的人?要告什麼?Anonymous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3246603522212211973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898824854233433703.post-44767716719705324522016-06-01T18:19:01.906-07:002016-06-01T18:19:01.906-07:00您好:
如果您已經到B門號的電信公司把申請書調出來,應該可以判斷上面是不是您的簽名,如果不是,通訊行...您好:<br />如果您已經到B門號的電信公司把申請書調出來,應該可以判斷上面是不是您的簽名,如果不是,通訊行在未經您的授權下所為的簽名,就可能構成偽造文書罪。《刑法》210條規定:「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br />建議您拿著申請書到原通訊行找當時承辦人員釐清,看要如何處理,如果對方態度不佳,也不打算處理,而您又想追究的話,您可以考慮去對承辦人員提起偽造文書的告訴。李宗憲律師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3664871281828283954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898824854233433703.post-18107224393889044292016-05-30T08:35:42.509-07:002016-05-30T08:35:42.509-07:00李律師您好:
想請問一下,我曾到某家通訊行辦過A電信之門號,但最近到B電信發現,我曾在B電信辦過一筆...李律師您好:<br />想請問一下,我曾到某家通訊行辦過A電信之門號,但最近到B電信發現,我曾在B電信辦過一筆門號,(推測應該是那家通訊行為了賺兩家電信的佣金,而先幫我辦B的門號再轉出到A電信)。<br />但我到B門號申請調閱申請書正本,卻告訴我正本根本沒回到電信公司那,請問這種情況我還有辦法提出偽造文書之告訴嗎?就算只是為了賺佣金,也不該沒經過我允許就在B電信辦門號吧,請問這樣我是無法追究的嗎?謝謝。Anonymous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2463402907627241472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898824854233433703.post-32949179688190750512016-03-20T18:22:26.005-07:002016-03-20T18:22:26.005-07:00您好:
報警有分「報案」和「報備」,報案就是有「報案三聯單」,如果是報案的情況,您可以去警察局說是一...您好:<br />報警有分「報案」和「報備」,報案就是有「報案三聯單」,如果是報案的情況,您可以去警察局說是一場誤會,向警察局說要撤案。如果只是「報備」,因為還沒有進入告訴程序,就比較沒有關係,暫時不用處置。李宗憲律師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3664871281828283954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898824854233433703.post-964936611723440832016-03-20T18:10:25.536-07:002016-03-20T18:10:25.536-07:00您好:
關於傳銷契約的終止及解除,在《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0條規定:「傳銷商得自訂約日起算三十日內...您好:<br />關於傳銷契約的終止及解除,在《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0條規定:「傳銷商得自訂約日起算三十日內,以書面通知多層次傳銷事業解除或終止契約。<br />多層次傳銷事業應於契約解除或終止生效後三十日內,接受傳銷商退貨之<br />申請、受領傳銷商送回之商品,並返還傳銷商購買退貨商品所付價金及其<br />他給付多層次傳銷事業之款項。<br />多層次傳銷事業依前項規定返還傳銷商之款項,得扣除商品返還時因可歸<br />責於傳銷商之事由致商品毀損滅失之價值,及因該進貨對該傳銷商給付之<br />獎金或報酬。<br />由多層次傳銷事業取回退貨者,並得扣除取回該商品所需運費。」<br /><br />所以依照上面的規定,就算簽有契約,您可以用書面(即存證信函,網路上有word格式可以下載)的方式寄給該公司,主張解約,如果買東西,可以主張退款。如果廠商不願意退款,您可以向主管機關「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主管機關會依法處直銷公司10萬元至500萬元的罰鍰。直到直銷公司改正為止。李宗憲律師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3664871281828283954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898824854233433703.post-38079338288360558562016-03-20T03:15:00.156-07:002016-03-20T03:15:00.156-07:00律師你好
本人在3/18號在光南遇到綺x登直銷人員上前推銷
那時頭腦秀逗也有購買了一套課程繳費方式是...律師你好<br />本人在3/18號在光南遇到綺x登直銷人員上前推銷<br />那時頭腦秀逗也有購買了一套課程繳費方式是一個月1000繳36期,也簽定了合約簽定合約時他們有拍身分證照片,也有融資公司打電話核對資料<br />但是隔了幾小時後決定不想購買這套課程,廠商說要退可以,要購買使用過的產品大約4000元的產品,合約要在當面撕毀<br /><br /><br />想問說<br />這樣電話核對資料還有效力嘛?<br />Anonymous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6627526932043383957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898824854233433703.post-6703845777108644242016-03-16T07:16:37.045-07:002016-03-16T07:16:37.045-07:00李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一下問題
狀況如右:最近發現有人用我的名字辦line的帳號 雖然沒有騙錢之類...李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一下問題<br />狀況如右:最近發現有人用我的名字辦line的帳號 雖然沒有騙錢之類的 但發現竟然用我的名義向我同學買書 結果發現是我另一個同學惡作劇 不過我已經報警了 怎麼辦 我同學只是開玩笑而已 有罪嗎Anonymous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0959260251995826567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898824854233433703.post-9515935569716904312016-01-31T20:39:07.948-08:002016-01-31T20:39:07.948-08:00您好:
如果真的只有辦一隻門號,其他門號不是您弟弟辦的,您可以向法院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的訴訟,如果法...您好:<br />如果真的只有辦一隻門號,其他門號不是您弟弟辦的,您可以向法院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的訴訟,如果法院認定其他的門號確實不是您弟弟所辦,就會判決其他的帳單債權不存在。您弟弟就不用還這些不該還的錢。<br />但是,如果這些電話都是您弟弟簽名辦的,只是記不得,而您弟弟當時又已經滿二十歲有完全的行為能力,那您的弟弟就可能要和台哥大協商還款金額,在沒還款或取得協商前,台哥大是有權利向您弟弟求償的!李宗憲律師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3664871281828283954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898824854233433703.post-26506517608354438222016-01-30T19:46:07.501-08:002016-01-30T19:46:07.501-08:00李律師您好!
我弟弟一年半前北上桃園工作,到租屋處附近的通訊行申辨台哥大門號一隻!半年後離職回中部收...李律師您好!<br />我弟弟一年半前北上桃園工作,到租屋處附近的通訊行申辨台哥大門號一隻!半年後離職回中部收到台哥大寄來的電話費帳單十多隻門號費用高的嚇人!我弟年輕不懂事天真以為又沒有申辦使用這些門號沒去理會它!直到最近我休假回老家時接到台哥大委託的催繳公司的電話才曉得此事,對方揚言提吿詐欺不當得利!台哥大方面也是一直摧我弟繳清費用不聽我們的解釋!只說他們有我弟的申辦資料不怕走法院!請問律師我們有什麼辦法處理此事?家中長輩已被摧繳電話騷擾半年多了!打擾了!謝謝Anonymous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1907728358697695138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898824854233433703.post-19743048703740784162016-01-11T07:22:20.277-08:002016-01-11T07:22:20.277-08:00您好:
學生證目前應該還無法用來辦理貸款或是信用卡,所以被有心人士利用的犯罪的機會應該相對較小。
您...您好:<br />學生證目前應該還無法用來辦理貸款或是信用卡,所以被有心人士利用的犯罪的機會應該相對較小。<br />您可以問問看學校學生證是否有有單位針對學生證作掛失的記錄,如果有的話,可以就向承辦單位作掛失記錄應該就可以了!李宗憲律師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3664871281828283954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898824854233433703.post-24924046869252621222016-01-11T07:02:57.666-08:002016-01-11T07:02:57.666-08:00您好:
辦理信用卡和貸款作保,銀行一般除了雙證件之外,還會核對真實的身分,還會要求身實簽名,只憑證件...您好:<br />辦理信用卡和貸款作保,銀行一般除了雙證件之外,還會核對真實的身分,還會要求身實簽名,只憑證件就辦理貸款或信用卡的機會應該是不大。<br />建議您可以寫一封「存證信函」給公司,說明之前您應徵提供這些資料是您的個人資料,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3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第4項規定:「違反本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者,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要求對方返還這些個人資料且不准對方利用。<br />如果對方置之不理,您可以依《個人資料保護法》48條規定:「非公務機關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二、違反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或第十三條規定。」請求主管機關裁罰。<br />一方面如果您有寄存證信函,之後若有任何狀況發生,也可以把存證信函當作自己有利的證據!李宗憲律師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3664871281828283954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898824854233433703.post-15844732472540931442016-01-07T23:55:17.786-08:002016-01-07T23:55:17.786-08:00李律師您好:想請教您一些問題在2015年12月初我去一間公司應徵 公司裡面的人把我的身份證&...李律師您好:想請教您一些問題在2015年12月初我去一間公司應徵 公司裡面的人把我的身份證&畢業證書 拿去掃瞄成電子檔 存在他的電腦 我還有交銀行存褶的正面影本給他。我在2015年12月底時離職了,想問我的 身份證&畢業證書影本 的電子檔資料 會不會被拿去盜用or從事不法用途或是辦信用卡做保人or借錢 之類的情況發生,我該如何自保 百忙之中打擾您真不好意思Anonymous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3272953669282542112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898824854233433703.post-4588228604018568712016-01-04T11:53:42.693-08:002016-01-04T11:53:42.693-08:00您好~
已改版的學生證影本遺失了,
掛失作廢還有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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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2015的最後一天,
我...您好~<br />已改版的學生證影本遺失了,<br />掛失作廢還有救嗎?<br /><br />------<br />就在2015的最後一天,<br />我在學校工讀的組長把之前報帳申請用的學生證正面影本還我,<br />因為我們學校這學期已經全面換發新的學生證,<br />新的學生證只有照片系所和姓名,<br />可是舊版學生證有姓名、學號、系所、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br />我確定是在學校遺失的12/31拿到,<br />當天要坐校車之前找就不見了,<br />我跑了那天經過的地方去問去找大家都說沒有看到,<br /><br />就算證件影本無效了<br />但上面個人資料寫得很清楚!!!!<br />怎麼辦???<br /><br />我明天還要再跑一趟學校註冊組問~~~~~<br />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898824854233433703.post-15157940907363905552015-12-29T22:06:07.954-08:002015-12-29T22:06:07.954-08:00李律師你好~想請問你因為我的身分證有不見過 好像被拿去辦電話卡 欠費三萬多 如果報警要怎樣做比較好...李律師你好~想請問你因為我的身分證有不見過 好像被拿去辦電話卡 欠費三萬多 如果報警要怎樣做比較好Anonymous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3041486110563551928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898824854233433703.post-24642408328103125502015-12-27T06:06:52.634-08:002015-12-27T06:06:52.634-08:00您好:
建議您可以寫一封「存證信函」給對方,說明您提供這些資料是您的個人資料,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您好:<br />建議您可以寫一封「存證信函」給對方,說明您提供這些資料是您的個人資料,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3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第4項規定:「違反本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者,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要求對方返還這些個人資料且不准對方利用。<br />如果對方置之不理,您可以依《個人資料保護法》48條規定:「非公務機關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二、違反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或第十三條規定。」請求主管機關裁罰。李宗憲律師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3664871281828283954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6898824854233433703.post-72835422394116024732015-12-26T05:29:23.086-08:002015-12-26T05:29:23.086-08:00李律師你好:
想請問我找貸款代辦已把個人的所得清單 身分證影本 健保卡影本傳照片給對方
對方傳給我一...李律師你好:<br />想請問我找貸款代辦已把個人的所得清單 身分證影本 健保卡影本傳照片給對方<br />對方傳給我一張代辦委託書給我 但我不想找他代辦了 可是我個人資料都在他那邊<br />是有做上僅供辦理貸款使用的註解 但我還是怕他拿我的個人資料去做壞事(怕塗改)<br />還有沒簽委任書只是mail跟通訊軟體上的詢問跟評估 這樣我該負任何的責任嗎?Stephanie Lu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6561035030288695840noreply@blogger.com